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末世开始的第一天,我撸回来一个少年。
他身穿一身白色的衬衫,小心翼翼的从我家楼下路过。
就像一只迷路的羔羊,拿着一根导盲杖,白到发透的修长指尖扶上那血迹斑斑的墙。
像是末世应人类召唤的神明一样。
好看到我两眼发光。
于是我飞速奔下楼,在老爸震惊的目光下打开门,冲出去,一把把人捞上。
少年没有反抗,乖乖的跟我回了家,还被门槛绊了一下。
我把围栏和大门关严实,在老爸一脸呵呵原来如此的目光中,镇静的拉着少年坐下。
少年如同黑曜石的眼睛随着眉眼弯弯,漂亮的M唇微微一张,「凝凝姐。」
对于少年直接认出我这事,我并不惊讶。
因为我和他认识的第二天,他就说我身上有股独特的香味。
我当时还觉得他在调戏我,只是闻着沐浴露的味道认出我了,后面我还特意换了几次,喷了香水。
但是他还是每次都能准确的认出我,并且望向我的方向。
我轻轻敲打他的手心,在里面写下,「你怎么一个人出来了?外面很危险。」
少年摇头,「家里没人,我有点害怕。」
我和老爸对视一眼,揉了揉他的细软发丝,心想果然如此。
少年名叫江城,是a城地产大亨的儿子。
从小聪明伶俐,长的也好看,天之骄子。
不幸的是,四年前,一场车祸带走了他的母亲,也因为神经损坏带走了他的视力和听力。
而就在事故发生不到半年,他那个父亲就带着后妈,和小他两岁的同父异母弟弟进了门。
江城就被丢在这个别墅区的房子里,找了个保姆让他自生自灭。
而那时刚高考完的我,没事瞎晃悠的时候路过他家,他正坐在露天的院子里抱着一只小狗晒太阳。
精致漂亮的容颜一下子就撞在了我心巴上,于是我直接翻了围墙。
虽然把人吓了一跳,但是我们也因此成为了朋友。
虽然他那时候才16岁。
2
送是不可能再送走了,养是一定要养着了。
我把外面发生的事情都和他说了,千叮咛万嘱咐的要他不要出门,留在这里。
江城乖乖坐在沙发上,偏着头望着我的方向点头。
我好像从他的眼睛里看到的眷恋和思念。
错觉,一定是错觉。
他的眼睛看不见。
可即便这样,我的小心脏还是忍不住小路乱跳。
他实在太好看了,三年来从精致男孩长成精致少年,一点都没残。
神仙般的容颜立在你面前,你能忍住?
反正我不能。
正当我沉迷美色时,头上飞来横掌,脑袋瓜一痛。
一转头,是家里保姆林姐。
只见她此刻一脸凶相,「潘凝凝!你们真是好爷俩,外面末世都来了,自己都快没得吃了,你们倒好,一个人捡狗,一个人捡人!」
狗?
擦!
我立马起身跑上楼,把房间里的小奶狗抱下来,塞进江城怀里。
嘻嘻,他最喜欢狗狗了。
这是今天一早老爸从门口捡回来的,奶兮兮的连路都走不动,可萌可乖了。
江城摸到怀里软乎乎一团,低垂着眸子像是没有那么开心。
我拉过他的手写,「很像小白。」
小白是他之前的导盲犬,一年前意外死亡,后面他才开始用导盲杖的。
「谢谢凝凝姐。」江城虽然听不见看不见,但是他喜欢说话,吐字干净利落,充满少年感。
低着头露出修长的脖颈,稀碎的发丝半遮半掩,看着就脆弱极了。